1.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
2.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4.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若需变更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的姓名,需遵循以下步骤:
1.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权属来源证明、个人基本信息、土地基本信息等。
2.进行实地调查和审核,包括权属和地籍测量,确保用地面积准确且界址无误。
3.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公告无争议,由县人民政府颁发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后的土地使用权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申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个复杂的过程,但只要按照规定的步骤和程序进行操作,认真准备所需材料,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就能成功获得土地使用权。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随时联系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