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保管期间,由于拾得人的过失导致遗失物发生毁损或灭失,那么拾得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责任主要是民事责任,具体表现为赔偿损失。
1.拾得人在拾得遗失物后,对遗失物的保管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这一义务的大小与不当得利相比,民法典的规定相对宽松。
2.拾得人只有在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损毁、灭失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3.这是因为拾得人对遗失物的保管是基于其好意行为,有利于将遗失物归还给其合法所有人,且遗失物的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往往也有一定的过失。
4.在遗失物归还前,由于拾得人的疏忽大意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遗失物毁损灭失的,拾得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先占制度。民法典规定遗失物、埋藏物、隐藏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你是否有过遗失物品的经历?你觉得拾得人应该如何承担保管责任?在找法网上,我们为你提供更多法律知识和帮助,一起探讨如何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