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民法典担保内容是怎么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4-04-06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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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文详细解读了新《民法典》中担保内容的规定,包括担保物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担保权设立条件及担保内容实现方式等。快来了解新民法典下担保权益如何得到法律保障吧!
一、
新的民法典担保内容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新的《民法典》关于担保内容的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一规定明确了担保物权的核心权利,即担保物权人在特定情况下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
民法典担保权设立条件
在《民法典》中,担保权的设立条件主要包括:
1.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且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2.担保合同必须依法成立并生效,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担保合同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三、
民法典担保内容实现方式
在《民法典》中,担保内容的实现方式主要根据担保物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来确定。
1.担保物权人在担保期间内,如果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2.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担保物权人可以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3.如果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应当先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这些规定为担保内容的实现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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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担保方式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债的担保,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担保是指为了担保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从我国担保法的内容看,债的担保应当说是指以当事人的一定财产为基础的,能够用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方法。<br/>
法律依据:<br/>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br/>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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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八十二条<br/>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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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八十三条<br/>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