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抵押权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4-20 18: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法定抵押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的抵押权,无需当事人约定。在建设工程承包领域,承包人对其建设的工程享有法定抵押权。当法定抵押权与约定抵押权竞合时,应优先保证法定抵押权的实现。
一、
法定抵押权有哪些
1.法定抵押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的抵押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2.抵押权的法定类型即根据抵押权的标的物来分类的,可以分为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权利抵押三种类型,无论是哪一种抵押方式,抵押权的设立都应当进行登记。
3.在建设工程承包领域,承包人对于其建设的工程享有法定抵押权,这是法律为了保障承包人的权益而设定的。
4.法定抵押权的目的在于确保承包人因工程建设而产生的债权得以优先受偿。
5.当法定抵押权与约定抵押权竞合时,根据法定抵押权的优先原则,应先保证法定抵押权的实现。
二、
法定抵押权优先原则
1.在法定抵押权与约定抵押权竞合的情况下,根据法定抵押权的优先原则,应先保证法定抵押权的实现。
这一原则的确立,旨在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因工程建设而产生的债权得到优先受偿。
2.当同一工程有数个法定抵押权竞合时,应分别按各自设定的抵押物进行拍卖、优先受偿。
3.如同一抵押物有数个法定抵押权,则应按比例受偿。这一规定有助于公平、公正地处理抵押权之间的冲突,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
消费者债权与冲突处理
在法定抵押权与消费者债权发生冲突时,如何确定优先顺序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有观点认为,消费者属于生存利益应当优先,承包人属于经营利益应退居其次。然而,这一观点存在一定的争议。
1.承包人所享有的法定抵押权并非全是“经营利益”,其中包含了大量的职工工资、雇工的报酬等“生存利益”。
2.如果法定抵押权难以实现,如所建工程全部是商品房且已全部预售,那么承包人可能因“退居其次”而无法实现法定抵押权,这显然有悖于立法的初衷。
因此,在处理法定抵押权与消费者债权冲突时,应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的平衡,确保既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不损害承包人的法定抵押权。
3.在特殊情况下,如发包人尚未交房或虽交房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该房屋仍属发包人所有的情况下,承包人的法定抵押权应优先于消费者的债权请求权。
4.至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可另行向发包人(开发商)进行索赔,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这样可以确保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实现各方利益的均衡保护。
法定抵押权与消费者债权的冲突如何处理?在实际操作中,你是否遇到过类似的问题?欢迎在找法网上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民法典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的有哪些
法律分析: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物权。
能作为抵押物的物只能是以下几种: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典规定能够设定抵押权的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可以设立抵押权的财产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等,但是应当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抵押权有哪几类
抵押权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动产抵押。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定的抵押。
2、动产抵押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
3、权利抵押。以特定的财产权利作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
4、最高额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时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的抵押形式。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