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账户个人余额可以继承么
更新时间:2024-03-29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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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养老账户个人余额可以继承,同时当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可依法继承,不存在“充公”问题。本文详细解读了养老金继承的法律依据,并澄清了相关误解。
一、
养老账户个人余额可以继承么
养老账户个人余额可以继承。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个人死亡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被继承的。
这意味着个人账户中的资金,无论是基础养老金还是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都可以依法由遗属继承。
如果参保人留有遗嘱,应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则应按照协议办理。
因此,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子女是可以继承的。
二、
养老金继承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三、
解答养老金充公误解
针对社会上流传的“参保人员死后养老金充公”的说法,人社部已经明确回应称不存在这一问题。
实际上,养老金的个人账户余额在参保人员去世后是可以依法继承的。这种误解可能源于对养老金制度的不完全了解或误传。
因此,公众应该增强对养老金制度的认识,以避免不必要的担忧和误解。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养老金制度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公众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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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能否继承
法律分析:可以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此外,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这些补助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我想了解一下,养老保险个人余额可以继承吗
法律分析:个人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有继承权的人可以继承死亡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不是工资权。具体来说,能继承的只是个人账户余额,即个人缴费累计的金额,单位缴费部分是归国家统筹,个人不能继承。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并免征利息税。
养老保险个人余额能够继承吗
一、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
1、养老保险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需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将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
(2)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二、财产继承权的分配比例是什么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