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尽赡养义务的继子女有继承权,但是如果继子女未尽赡养义务且未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他们将没有继承权。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时,继子与继父母之间如果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则继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
在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会继承。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继承顺序,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未成年继子女在继承权问题上,关键在于他们是否与继父母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如果形成了这种关系,他们是有继承权的,并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这种扶养关系通常包括:
1.经济上的供养;
2.生活上的扶养和教育;
3.经济上的供养;
4.劳务上的主要扶助。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也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养子女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承顺序是相同的,他们都属于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这意味着在继承开始后,他们都有权首先继承遗产。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来继承,那么遗产将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
这一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中也有明确的体现,其中子女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综上所述,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应该积极运用法律知识和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未尽赡养义务的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未成年继子女的继承权以及养子女与继子女的继承顺序等问题,我们应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理解和处理。
关于继承权问题,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找法网法律小助手将持续为您解答,让您的法律权益得到应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