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去世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弟弟作为哥哥的法定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确实拥有继承权。但是,这一继承权受到第一顺位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权的限制。
也就是说,只有当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时,才会轮到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另外,如果遗产中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部分财产需要先进行平均分割,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弟弟对哥哥的遗产有继承权,但这个继承权是有限的。
哥哥遗产的继承条件主要取决于遗嘱和法定继承顺序。
1.如果哥哥在去世前已经订立了遗嘱,并明确指定了继承人,那么遗产将按照遗嘱进行分配。
2.如果没有遗嘱,那么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处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如果这些人都不存在,那么遗产将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另外,如果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他们的子女有权代位继承。
因此,弟弟作为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才有可能继承哥哥的遗产。
侄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叔叔的财产,这取决于叔叔是否留下了遗嘱以及叔叔的法定继承人情况。
1.如果叔叔在去世前已经订立了遗嘱,并指定侄女为继承人,那么侄女可以直接继承叔叔的遗产。
2.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叔叔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侄女作为侄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是有可能享有代位继承权的。
也就是说,如果叔叔的兄弟姐妹(即叔叔的子女)先于叔叔去世,那么侄女可以代替她的父亲(叔叔的兄弟)或母亲(叔叔的姐妹)来继承叔叔的遗产。
因此,侄女能否代位继承叔叔的财产,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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