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明公证可以在异地办理。
无论是为办理出国签证所需的婚姻状况公证,还是其他目的,都允许在非婚姻登记地区进行公证。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公证事项可以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因此,如果需要在异地办理结婚证明公证,可以选择前往当地的公证机构进行申请。
当结婚证丢失时,离婚手续仍然可以办理。
1.如果只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持另一方的结婚证同样可以办理离婚。
2.如果双方的结婚证都丢失了,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在补领结婚证后,双方可以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办理。
当结婚证丢失后,办理离婚的程序是:
1.双方需要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2.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后,会补发结婚证。
3.在补领结婚证后,如果双方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如果双方矛盾较大,无法协商,那么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在诉讼离婚时,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书》,否则法院不会受理离婚诉讼。
结婚证丢失后,补办和离婚程序相对复杂。你还知道哪些与结婚证相关的法律知识?欢迎在找法网评论区分享,我们一起提升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