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房子产权赠与子女后,是否能要回来主要取决于是否已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
1.若尚未进行登记,父母仍有权撤销赠与并要回房子。
2.一旦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通常情况下,父母是无法再要回房子的。
这是因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赠与房产的撤销并非随意可行,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如果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2.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3.需要注意的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不适用上述撤销规定的。
尽管赠与房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但也存在一些不可撤销的赠与情况。这些包括:
1.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在这些情况下,由于涉及到社会公益或道德义务,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赠与。
然而,即使在这些不可撤销的赠与情况下,如果受赠人存在上述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之一,赠与人仍然可以行使撤销权。这体现了法律在保护赠与人权益的同时,也兼顾了受赠人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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