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知情权的全部内容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7-3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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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探究业主知情权的全部内容,涵盖对内外管理与受益的全方位知情权。业主知情权的界定、实践应用,以及法律依据,都是我们将一一阐述的关键点。想深入了解,就跟随法律小助手找法网一探究竟。
一、
业主知情权的全部内容是什么
业主的知情权可以划分为对内和对外两个层面。
1.对内知情权指的是业主作为共同管理人的权利,这包括但不限于查询、抄录与复制共有物业相关资料的权利。
这种权利的核心在于保障业主在共同管理决策中的利益不受侵害,维护信息透明和公平原则。
2.对外知情权,则关联到业主作为受益人的立场,涵盖在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行政监管等全流程中的知情权。
这包括对小区建设、维修工作的监督,以及对开发商和政府监督部门的信任和期待。
二、
单一业主与业主组织的知情权
业主知情权的实践中,单一业主和业主组织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知情权有所差异。
1.单一业主在小区资源共享的现实中,放弃了独立决断权,而是接受共同决定的约束,因此必须要求更全面的知情权以防范利益侵害。
这是基于业主间利益诉求差异和信息不对称的自我保护机制。
2.相应地,业主组织的知情权则围绕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展开,这包括对物业服务过程和业主组织活动过程的知情权,确保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三、
业主知情权的法律依据
法律为业主知情权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1.《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列举了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这些包括但不限于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使用和筹集维修资金、改建建筑物等重大事项,这些都是业主知情权的直接体现。
2.此外,公民依法享有了解涉及本人的相关信息的权利,如个人身份信息的查询,都是法律对于知情权的保障。
这些法律规定确立了业主知情权的范围和内容,为业主在实际操作中维护自身权利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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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知情权官司
您好,我是执业律师,您是需要咨询什么问题?您这个描述的不是很清晰。。
业主向物业知情权的内容是什么,物业公司是否一切都必须向业主知
业主的知情权,包含对内、对外两大方面,对内是作为共同管理人所应有的知情权,对外则是作为受益人,在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行政监管的全流程中,所应有的知情权。业主知情权,包括单一业主的知情权,以及业主组织 ,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知情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