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融资理论的“融资定律”与我国上市公司融资偏好分析

更新时间:2024-03-09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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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上市公司为何偏爱股权融资?本文深入分析了融资定律与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偏好。为什么会存在这种现象?股权融资和其他筹资方式相比有何优劣?跟随法律小助手找法网一起探究答案。
一、

现代融资理论的“融资定律”与我国上市公司融资偏好分析

  自80年代末证券市场的成立,中国上市公司表现出对股权融资的浓厚兴趣,这背后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1.对比普通股融资、企业债券和银行借款的优缺点,从资金成本、公司控制权、财务风险等角度进行分析。

  2.通过差异分析探讨国际融资惯例与我国实际情况的出入,并明确指出我国上市公司为何偏好股权融资。

  3.探究了股权融资的成本问题以及股权融资对管理层的影响,深入理解股权融资能为公司管理层带来的资源和权力扩张。

二、

筹资方式的优缺点比较

  普通股融资有着无固定股利负担、增强信誉和风险较小等优点,但资金成本高、可能分散控制权的缺点不容忽视。

  企业债券筹资则因资金成本低、不分散控制权等优势被视作有利选项,但财务风险高、筹资数量限制等缺点也同样存在。

  银行借款的筹资费用较低,且有还款弹性,但风险同样不小。通过这些比较,我们可以看出不同筹资方式各有利弊,上市公司的选择往往基于对成本和风险的综合考量。

现代融资理论的“融资定律”与我国上市公司融资偏好分析

三、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的原因

  我国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的原因复杂多样。

  1.上市本身的信号作用在中国格外重要,企业上市被视为实力的象征。

  2.股权融资成本相对较低,尤其在2000年前,上市公司往往不发放股利,使得股权融资成本大幅降低。

  3.股权融资对管理层形成的是软约束,给予管理层相对更大的自由度。股权融资还能为公司带来大量资金,增强管理层资源和权力,扩大其寻租空间。

  公司融资选择背后隐藏哪些考量?法律小助手找法网,期待与您的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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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好股权融资是否理性
对于收益型股权融资,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的。股权融资是指股东通过转让公司的部分所有权,获得他人的资金投入,而使公司总股权获得增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是否理性
公司进行股权融资的条件是: 1、应当是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四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十五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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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什么些财产,也可先协商
然后不给工资什么情况什么什么情况,不给押金,不给工资什么。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报警处理。
王凯伦律师
王凯伦律师
17分钟前
你好咨询什么案件,具体情况描述一下
李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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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分钟前
您好,我们可以帮助你聊聊
施友根律师
施友根律师
35分钟前
您好,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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