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遭遇房屋倒塌时,施工单位应承担侵权责任,这一点明确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2.根据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如果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导致房屋倒塌,需要基于房屋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具体赔偿额则是按照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3.施工单位要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来承担责任,即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1.财产损害赔偿可以分为多种情况:对于罚款、罚金等情况,最适当的赔偿是返还财产。
2.若财产被查封、扣压、冻结造成损害,则应解除措施并根据损害程度赔偿。
3.财产若已被拍卖,则应进行金钱赔偿,具体为拍卖所得价款。
4.对于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况,应赔偿停产停业期间的必要经常性费用。
1.计算财产损失时,需要依据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进行。这意味着赔偿金额应当反映出损失财产在市场上的实际价值。
2.对于已经发生的损害,如财产已经被拍卖,国家赔偿法规定应给付拍卖所得价款,这是对原物不存在时的一种补偿方式。
3.此外,赔偿还包括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如基本工资、房租等,但不包括未获得的预期利益或其他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