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有效性须符合特定条件。
一是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的普通情形下即为有效,但需注意的是,若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准、登记等手续,则须在完成这些程序后方可生效。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明确指出,赠与合同是基于赠与人无偿转移财产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后合同成立。然而,在权利转移前,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
首先,无效合同的概念是与有效合同相对立的,意味着合同虽已成立,但由于内容或形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故不具生效要件,自始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了无效或撤销的法律行为的后果,包括:
1.财产返还;
2.折价补偿;
3.过错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无效合同的特征包括违法性、不履行性,并且一经确认无效即具有溯及力。
我们在面对赠与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时,应当运用法律知识或者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妥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赠与合同的有效性问题已在上文中提供了详细解答,若还有疑问,可通过“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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