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协议离婚,首要步骤是办理离婚登记,需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
这些材料包括:
1.户口证明;
2.身份证;
3.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6.单人免冠照片。
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将进行细致的审查,包括核实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对子女和财产分割是否妥当等。
审查无误后,最快会在一个月内完成登记,发放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登记机关会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离婚申请时,需详细讲解民法典及《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确保双方自愿并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安排无异议。
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批评教育或登记拒绝;涉及刑法的,将交由司法机关追究。
为避免草率离婚或假离婚,工作人员将对情感未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
如果在审查期内双方愿意和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通过人民法院办理离婚,可将财产分割等事宜明确到司法文书中,具有强制执行力,而婚姻登记机关的协议则依赖于双方的信誉。
如果对方不履行义务,法院办理的离婚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而婚姻登记机关的则需重新诉讼。
这一差异对于保障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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