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网贷过程中没收到款项,借款合同依然生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约提供款项,需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约收款,仍需支付利息。
2.而第六百七十九条明确了自然人间借款合同成立的时间,即贷款人提供借款时合同即成立。
3.因此,网络贷款平台未支付款项,不影响合同效力,而构成违约。
1.在民间借贷中,欠条常作为借款的证据。若借款人未积极还款,出借人可依欠条起诉。
2.法院会审查欠条的真实性,并结合借款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双方关系等因素来确认借款关系。
3.出借人须提供充足的证据,否则若法院审查欠条发现疑点,可能无法证明借款关系,导致无法追回债务。
1.与网络借款平台签订的合同并非自然人间的借款,依照民法典规定,合同一旦成立,未按时支付款项的平台构成违约,但合同效力不受影响。
2.遇到类似情况时,借款人应保留所有交易记录和沟通证据,并可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