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初步接触的桥梁,但它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通常在学生、学校与用人单位三方之间签订,主要作用是规划就业、处理毕业生派遣及户籍等事宜。
它也为将来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基础。一旦毕业生离校,学校便退出这一关系,毕业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正式确立劳动关系。
此时,就业协议中的条款如报酬、合同期限、福利待遇等应当纳入新的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履行就业协议中的约定,比如未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它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
1.需明确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涉及保险、最低工资等义务,而劳务合同只是劳务提供与报酬支付的约定,不受劳动法制约。
2.确保合同中有明确的工作岗位描述,避免用人单位随意变更岗位,扩大管理权。
3.细致审阅合同所有条款,包括非竞业条款、培训违约金、兼职限制等,防止权益受损。
在当前社会,毕业生在大四实习阶段即可开始寻找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或就业协议。
正式毕业后,毕业证到手时,再签订劳动合同。在这一过程中,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之间存在区别。
毕业生应充分认识到这些区别,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保持警惕,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