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一种制裁,其本质属于制裁性法律责任。而行政强制执行不是制裁,它不以设定某种新的义务为宗旨,本质上属于执行行为,当相对方开始履行或应允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或义务时,强制执行措施即应停止。
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被强制人履行法定义务,而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则在于惩戒行政违法行为。
3.实施的机关不尽相同:行政强制执行可以由行政机关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行政机关的申请而实施。而行政处罚只能由行政机关或法定组织实施。
联系:
1.二者都是行政行为,具有行政性。
2.二者都是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设定的。
3.二者都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需要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3.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4.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1.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
2.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作用,强行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
3.执行性,旨在确保实现法律、法规或行政决定所要求达到的行政管理的目的和状态。这是行政强制执行最本质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