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度医疗的界定涉及多个方面,首先在客观行为方面,要考虑医疗机构的水平和能力,医疗诊断不一致时,司法鉴定成为了解决争议的手段。
2.从主观意图来看,关键在于是否以获取财产利益为目的。
3.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明确了医疗过失的责任程度,包括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这为判定过度医疗提供了法律标准。
面对过度医疗,维权似乎是艰难的。
1.多数人因不了解投诉途径或认为过于繁琐而选择沉默,甚至有人投诉无果。
2.实际上,患者可以到医院或卫生局举报,利用信息不对称下法律赋予患者的举证责任优势。
3.患者应收集问诊资料、病历、收费单等证据,通过医院的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投诉,或至卫生局申诉。
4.若投诉结果不满意,可向法院起诉。
5.由于专业性强,界定难,处理可能需时,需要患者的耐心。
1.维护权益是每个患者应当做的。不应该对法律赋予的权利漠不关心,而应当积极行动起来,据理力争。
2.面对过度医疗,患者应努力维护自己的权益,整理相关病历、收费等证据资料,使用投诉和起诉途径,并冷静与医方沟通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