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误工时间×每日收入。
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对于每天收入,区分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即:误工费=误工时间每日工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即:误工费=误工时间×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找法网提醒您,受伤误工费主张需要的证据如下:
1.收入状况证明:提供收入状况证明,可以是收入证明、纳税证明、银行流水等,以证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或者从事的行业和职业。
2.误工时间的证明:提供误工时间的证明,可以是病历、出院小结、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等,以证明误工时间。
3.医疗费用发票: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和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清单,以证明医疗费用支出。
4.交通费用发票:提供交通费用发票,以证明交通费用支出。
受伤误工费赔偿时间为: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情况时,误工时间应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计至休养终结之日止,即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
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已定残的情况下,误工时间则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3.对于治愈出院且不需要过度休息的受害人,误工时间一般为实际住院期间;而对于需要适度休息的受害人,误工时间可能会被认定为2-3个月。
4.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那么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