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有签署日期的,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具体来说,这涉及到以下几个重要的知识点:
1.首先,合同成立的法律依据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关行为。
如果没有签署日期,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合同的成立时点,例如双方的通信记录、支付凭证、履行合同的实际行为等。
2.其次,有时合同的成立并不单纯依赖书面形式,如果一方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且对方已接受,则合同亦可成立。
3.此外,即使是书面形式的合同,如果未注明签署日期,法律也提供了一定的补救措施,以确保合同的效力得以认定。
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是有明确的时效期间的,一般为三年。
2.这个时效期间可能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或者从第三方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时起计算。
3.如果超过了二十年,人民法院通常不予保护。
这一规定确保了合同当事人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请求法律救济,同时也防止了无限期索赔导致的法律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