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重整之后职工如何办
更新时间:2024-02-25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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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企业破产重整之后职工如何办?权益如何保障?经济补偿如何计算?如何选择破产程序等等?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跟随找法网法律小助手一起一探究竟吧。
一、
企业破产重整之后职工如何办
在企业破产重组后,面对可能的经济性裁员,员工权益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保护。
具体来看,裁员前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告知工会或全体职工,并听取意见。裁员方案须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对于被裁员工,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标准为每满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规定计算。
这确保在企业重组的动荡期间,员工的基本经济利益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
二、
员工经济补偿的计算
涉及破产后员工补偿,其核心是经济补偿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补偿金的月工资计算包括固定工资与变动性收入。
如果员工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补偿金与工龄紧密关联,保障了长期服务于企业的员工在破产重整中能获得相对更多的经济补偿。

三、
破产程序的选择与转换
公司破产程序多样,包括和解、重整和清算。
债务人和债权人都有选择适用程序的自由,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可由一种程序转换到另一种。
破产程序的可转换性给予当事人更多自主选择的空间,使得破产处理更为灵活,能够根据企业和债权人的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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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重整后员工咋办
企业进行破产重整的,职工能拿到工资的时间为在重整计划被通过并且进入监督期时。在监督期内,管理人会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债务人会按照重组计划向职工支付应付的工资。
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
企业破产重整后员工如何赔偿,具体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破产重整员工有补偿。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企业破产重整职工如何安置?公司破产重整的流程怎么走
企业破产重整的基本流程如下:
1、债务人或者债权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2、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作出重整裁定;
3、就重整事项进行公告;
4、制定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5、方案确认后实施。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