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找法网提醒您,非法拘禁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非法拘禁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2.客观要件。非法拘禁客观方面有如下表现:
(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主观要件。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主体要件。行为人为一般主体,包括无权行使拘禁权的人和有权行使拘禁权的人滥用职权两种非法拘禁行为。
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