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和邻接权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而邻接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如图书、期刊的出版者、音乐、戏剧等表演者、录音、录像的制作者以及广播电视组织等,除表演者外几乎都是法人。
2.保护的客体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体现的是作者的创造性劳动。而邻接权保护的客体是用以传播的作品,即演绎作品,它是以原作品为前提,根据传播形式的需要加工而成,如戏剧、音乐演奏、诗朗诵、相声等,体现的是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
3.内容不同: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等。而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等。
4.保护的前提不同: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获得著作权保护。而邻接权的获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
找法网提醒您,著作权被侵权的,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1.与侵权人协商,签订和解协议;
2.向基层调解组织或者双方信赖的第三方申请调解;
3.与侵权人签订仲裁协议,向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构成犯罪的,直接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六十条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防止著作权被侵权的方法包括:
1.树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意识,增强风险预防观念;
2.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体系;
3.做好知识产权风险预警;
4.全面完善合同约束和风险防范条款;
5.充分利用大数据检索实现技术方案的规避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