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确定管辖法院;
2.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提交民事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证据;
4.法院受理起诉并进行审查;
5.符合起诉条件时会立案;
6.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7.按照开庭通知,参加诉讼。
8.审理后作出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1.民事起诉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如需委托律师代理,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证据材料: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4.如委托律师代理,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签署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