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是不是需要付抚养费
更新时间:2024-06-26 01: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如果孩子归男方抚养时,女方需要付抚养费的。女方付抚养费可以在子女已满十八周岁、父母丧失抚养能力且无力承担抚养费等情况是可以终止的。女方付抚养费不让见孩子的解决方式是需要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的。
一、
女方是不是需要付抚养费
离婚后,如果子女由男方抚养的话,女方需要付抚养费。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离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付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孩子是双方的,所以双方都有义务抚养、教育、保护孩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
女方付抚养费可以在什么情况下终止
付抚养费可以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1.父母丧失抚养能力,导致无力承担抚养费;
2.子女已满十八周岁;
3.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三、
女方付抚养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给了抚养费对方不给见孩子的处理方式:可以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女方是否要付抚养费用
女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应当履行的一项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
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如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女方是不是需要付抚养费
给付小孩抚养费的规定是:
1. 由不直接抚养方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以需要抚养子女到十八周岁为止,计算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并一次性给付完毕。
2. 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