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不能放弃,就算放弃了,法律也不会承认。 因为探视权虽然属于法定权利,但同时也属于法定义务,不得擅自放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探视权协议书中应当写明:
1.时间。应合适的时间来进行探视;
2.地点。要明确探视的地点;
3.方式。以什么方式进行探视。
探视权协议的书写,需要注意时间、地点、方式,在细节上一定要做好约定,确保双方能够达成一致,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找法网提醒您,探望权中止包括了以下情况:
1.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2.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3.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4.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