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未批捕,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会免于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拘留未批捕大概两个月左右结案。人民检察院不批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找法网提醒您,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拘留未批捕,公安局就不能逮捕,法院也就无权判决。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