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安置房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更新时间:2024-06-20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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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婚后安置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房屋事先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处理。婚后安置房可以继承,需要满足的条件是房屋依法享有房产权。
一、
婚后安置房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即一方婚前享有承租权婚后一起居住,且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政策针对共同居住人也享有安置利益,那么安置房夫妻都享有一定比例的份额,而在婚后获得的,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依法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
婚后安置房可以继承吗
安置房是由国家占用居民土地拆迁房屋而安置的分配的房子,如果到手的回迁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权,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继承,但是有产权的安置房是可以继承的。安置住房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

三、
婚后安置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夫妻双方要有特区户籍;
2.持有特区户籍户口单身职工,和特区户籍并且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组成一户的家庭;
3.持有特区户籍户口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
4.持有特区户籍户口的军人、烈士的配偶。
找法网提醒您,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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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拆迁安置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拆迁安置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在婚前由夫妻一方名义购买,登记于出资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双方也不能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的,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并由其向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拆迁安置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的安置房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只有在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情况下才适用。如果拆迁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安置房也应被认定为该个人的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列出了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几种情况,包括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的安置房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安置房是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
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它是否满足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如果安住房是夫妻双方婚后所取得的,那么它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排除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