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6.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1.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具有不确定性。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是确定的,但实际发生额不确定,故所担保的债权具有不确定性。设定最高额抵押权时,债权尚未发生,为担保将来债权的履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确定担保的最高数额,在此额度内对债权担保。
2.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是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是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在设定最高额抵押权时,债权尚未发生,为担保将来债权的履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确定担保的最高数额,在此额度内对债权担保。
3.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未来债权是不特定的。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未来债权是不特定的,将来的债权是否发生、债权类型是什么、债权额是多少均是不确定的。因此,其所担保的债权不必须都是同一性质的债务。
我国的最高额抵押权担保需要登记,但并不是必须要登记。找法网提醒您,在我国的担保物权的规定中,如果是变更最高额抵押权登记事项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定变更最高额抵押权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应当申请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