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拥有展览权,而其他作品则没有。这意味着,著作权人有权自行展示他们的作品,或者授权他人展示并从中获得报酬。
值得注意的是,展览权是著作财产权的一部分,并且其行使依赖于作品的物理载体。
展览权并不限于已发表的作品。
对于未发表的作品,如果有人想要展览,需要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
根据我国的著作权法,如果允许他人展览未发表的作品,那么应推定展览人已经取得了作品的发表权。这意味着,对于未发表的作品,展览权和发表权是可以同时行使的。
当美术、摄影作品的原件物权和著作权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展览权的行使会受到作品原件物权的制约。我国的著作权法规定,美术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移后,其展览权归属于原件的所有权人。
行使展览权时还需要注意与肖像权、隐私权的协调。如果作品内容涉及到他人的隐私,那么在展览该作品时必须确保不侵犯他人的隐私。
在展览作品时,我们需要注意与物权、隐私权的协调,避免侵犯他人的权益。
如果你在行使展览权时遇到任何问题,欢迎随时提问,法律小助手找法网将竭诚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