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强制执行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执行书。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若干份。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仲裁委出具的生效证明。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需要以下手续:
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申请人应向下达判决书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同时附上有效的法律文书、申请人的身份证等相关文件,这些文件需为原件及复印件。
2.审查立案:法院部门会在收到并审核完申请材料后,确定是否符合强制执行条件。如果满足条件,法院将接受强制执行申请并进行立案处理。
3.通知被申请人:法院执行组织在接收到法院的移交执行书后会通知被申请人,并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如果被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或在接到执行通知后有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员可以进行强制执行。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提供的信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的执行时间通常为六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