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鉴定期限一般是30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的鉴定程序如下:
1.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司法鉴定机构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4.通知时间做鉴定。
5.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
交通事故的鉴定材料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1.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受害人及肇事方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
2.事故现场图:包括事故现场的示意图、道路状况图、车辆位置图等。
3.事故认定书:如果已经得到了事故认定书,也需要将其作为鉴定材料提交。
4.医疗证明: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X光片、CT片、MRI等医疗证明材料。
5.伤情鉴定报告:如果需要进行伤情鉴定,需要提交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
6.现场照片:包括事故现场、车辆损坏、人员伤亡等照片。
7.其他相关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物证、鉴定结论等其他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