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决定降工资的,不违反《劳动法》。如果擅自降工资的,则违法。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来稳定工作岗位。
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而降低工资,应当与工会或者劳动者协商,并征得劳动者的同意。
2.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劳动者不同意降低工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寻求妥善解决。可以通过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参加工会会议等方式进行协商。
3.保留证据:劳动者应当保留与工资有关的证据,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这些证据在日后维权时可以起到重要作用。
4.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5.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可以通过咨询律师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
如果在疫情期间,公司强制降薪,劳动者可以主动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也可以主动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找法网提醒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或者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以及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