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有:
1.股东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享有查阅、复制权;
3.股东享有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4.公司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如战略规划、财务预算等。
5.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的要求。
6.提供资源支持,如资金、技术、人力等。
7.发挥社会责任,如参与公益活动、捐赠等。
8.确保公司的经营合规,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9.其它。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如果有债务,股东一般是不用承担的。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