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离婚一般不能分配。因为公租房不属夫妻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可处分的财产范围,离婚公租房分割时,双方可以协商,就公租房由谁继续居住达成协议。在达成协议时,可以签订一份公租房分割协议书,确定由哪方居住。居住年限是多少,并对另一方如何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公租房离婚分配居住权的协议如下: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居住权的类别,如公租房等;
3.双方当事人的支付义务;永久居住权协议书(离婚房屋居住权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4.有关居住权的期限、使用权和风险;
5.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等。
离婚了公租房一般是不会收回,收回公租房的依据是合同期限届满,并不是以居住人婚姻关系为依据的。找法网提醒您,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公租房会被收回: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