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是不是等于行政拘留
更新时间:2024-09-26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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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监视居住不等于行政拘留,因为监视居住属于办案机关采取的一种刑事措施,而行政拘留属于公安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两者性质不同。监视居住需要嫌疑人遵守不得会见他人、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等规定。
一、
监视居住是不是等于行政拘留
不等于行政拘留。监视居住是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而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一般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
监视居住需要遵守的规定是什么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
监视居住期限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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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否属于行政拘留有没有法律规定
1. 监视居住不可以在行政拘留所执行,而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如果无固定住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2.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如果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3. 如果在指定居所进行监视居住,除无法通知的情况外,应在执行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4.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5.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监视居住等于行政拘留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监视居住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行政处罚前对违法行为人已经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等于拘留吗,行政拘留还是行政拘留
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两种方式,虽然它们有所不同,但都是在法律框架内执行,旨在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
监视居住通常是在被监视者的住所进行,而刑事拘留则是在看守所进行。一般而言,刑事拘留被视为更为严重的强制措施,但实际情况需根据案件和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来判断,不可一概而论。
监视居住适用于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如患有严重疾病、怀孕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唯一扶养人等,或由案件特殊情况决定更为适宜。对于无法提出保证人或不交纳保证金的取保候审条件,也可以考虑监视居住。此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相比之下,刑事拘留主要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当存在如预备犯罪、被指认犯罪、发现犯罪证据、企图自杀或逃跑等情形时,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拘留的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制裁或干扰案件调查。
综上所述,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各有其适用条件和目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并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