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结婚的条件与国内普通结婚的条件差不多,都需遵循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涉外结婚,下列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1.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
2.正在服刑的人。
涉外结婚的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所在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3.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5.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6.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7.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找法网提醒,涉外婚姻结婚证公证办理流程:
1.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提交证明材料;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4.领取结婚证的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