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增加是指在离婚后,由于子女生活需要、物价调整、父母经济状况等因素的变化,子女抚养费需要进行调整的情况。具体来说,子女抚养的增加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原因,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抚养费。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子女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综合考虑,以确定合理的抚养费数额。
找法网提醒您,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先找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权利和义务。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但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我国法律规定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