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债权一般是可以进行转让,只要转让的债权不是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以及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即可,且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转让主要包括了以下类型: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转让金钱债权和转让非金钱债权等类型。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一般来说,在债权转让合同签订以后,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反悔,应当认真全面履行该合同的内容。除非对方采取欺诈手段,或者恶意隐瞒事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可能是无效或者可能被撤销的。此外,如果该转让合同被撤销或者是被认定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转让费要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