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条件是:
1.存在损害行为;
2.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后果;
3.损害行为与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具有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找法网提醒您,精神损害赔偿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
2.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3.双方责任因素。
4.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6.最高赔偿限额因素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主体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商业保险、负责任的驾驶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