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条件相对严格,主要基于精神损害的无形性和易被伪装或夸大的特性。要满足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条件,需满足以下三个要件:
1.损害事实:这种损害必须具有可补救性,即损害程度要达到一定标准,且在法律上是可补救的。损害还应是确定的、已发生的,并能依据社会一般观念和公平意识予以认定。
2.因果关系:即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二者之间需存在客观的联系。在确定因果关系时,应分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单一原因和复杂原因等。
3.过错:从主观方面看,过错体现为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从客观方面看,过错表现为受行为人主观意志支配的外在行为。
在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身体侵害:对于身体权的侵害,可以通过赔偿精神抚慰金来救济。这种赔偿方式主要适用于身体权受到侵害但并未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情况。
2.健康侵害:凡是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无论是否造成残疾,都应当予以抚慰金赔偿。
3.生命侵害:侵害生命权的后果在于直接受害人死亡和其近亲属的丧失。因此,对于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应给予其近亲属相当金额的精神损害赔偿,以资慰抚。
请注意,上述三种情况中的抚慰金赔偿请求权均为专属权利,原则上不得让与或继承。
了解了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条件和种类,你是否对如何申请赔偿还有疑问?快来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我们为你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