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三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交通部门进行申请复核;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会在30天内作出复核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找法网提醒您,推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下证据材料: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车辆鉴定书、尸体鉴定书、询问笔录、证人笔录等只要与交通事故认定书相矛盾,则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的情况下,可以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