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发生争议的处理方法是:
1.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应该具备以下内容:
1.原被告双方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职业,联系方式等;
2.诉讼请求。一般为请求判令对方赔偿事项、判令保险公司赔偿责任、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3.事实与理由。主要为事发经过,责任认定情况等情况;
4.证据及证据来源;
5.具状人签字。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发生争议与是否判刑没有直接的关系,交通事故要判刑的立案标准是: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