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行政赔偿诉讼时效是2年。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
4.行政赔偿争议必须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赔偿诉讼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1.赔偿诉讼以行政机关为诉讼被告,实行“国家责任,机关赔偿”制度。
2.赔偿可以适用调解原则:行政赔偿诉讼程序适用调解原则,主要涉及的是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权利的损害赔偿及其数额,而不涉及公权力。
3.不收取诉讼费用: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案件法院不应收取任何诉讼费用。
4.举证责任倒置:行政赔偿诉讼中,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原告对自己的主张只需提供相应的证据即可。
5.赔偿范围广: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比行政诉讼程序要广,对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招待职务过程中的违法事实行为也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