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很多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的行为。
2.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
3.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为。
4.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行为。
5.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行为。
6.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行为。
7.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行为。
8.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等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行的处罚: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行为人因为扰乱公共秩序被拘留了,一般不会留下案底,通常是被定罪判刑后,才会有案底,这个时候的案底是会跟随当事人一辈子的,是不会进行消除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