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写申请人本人。强制执行是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申请人可以自己书写该文书,但必须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找法网提醒,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方拒不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责令对方履行义务时使用的文书。
内容包括:
1.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3.申请执行依据,如xxx民事判决书;
4.申请请求,如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履行债务;
5.事实与理由;
6.落款,申请法院、申请人、日期等。
申请强制执行后,一般在三天之内决定,如果不能立案会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一般在三天之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不立案会通知当事人,法院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执结。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