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给的嫁妆离婚后一般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的,婚前支付的嫁妆一般不予分割,婚后产生的嫁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1.双方基本信息:包括甲乙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财产清单:列出嫁妆的具体物品、数量、价值等信息,并注明是否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
3.财产归属:明确嫁妆的财产归属,即哪些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分割方式:如果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明确分割方式,如平分、按照嫁妆物品的价值比例分割等。
5.违约责任:约定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协议内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协议生效日期和有效期:约定协议生效日期和有效期,并注明协议的变更、解除等条款。
原告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1.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民事起诉状,需要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写明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3.证据材料,包括嫁妆清单,财产约定协议等。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