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侵权损坏的受到侵害的,要按照房屋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赔偿金额;房屋完全毁损、灭失的,要按照该房屋在市场上所对应的标准全价计算;如果该房屋已经使用多年的,其全价应当是市场相应的折旧价格;没有市场价格的,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评估价格计算。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房屋被侵权损坏赔偿纠纷的归责原则如下:
1.过错责任原则。
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
2.无过错责任原则。
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尽管其主观上无过错,便根据法律规定,仍应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3.公平责任原则。
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均无过错,但如不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又显失公平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