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在十五日后,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裁决结果履行相应的义务。法律规定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提起诉讼】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仲裁被告不出庭判了缺席裁决以后需要的起诉材料如下: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
4.证明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或事实劳动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
5.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送达回证、不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劳动法律关系已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行处理的材料;
6.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材料。
1.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并提交起诉状;
2.法院审查后,作出受理决定的在7日内立案,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在7日裁定不予受理;
3.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原告要在7日内缴纳诉讼费,逾期未缴会视为自动撤诉;
4.在立案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
5.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6.在立案后,法院组成合议庭,安排好合议庭的人员告知当事人;
7.法院安排好开庭时间和地点后,通知当事人和起诉参与人;
8.法院开庭审理后,会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诉讼程序;
9.法院调解成功的,将制作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功,法院即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