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损伤责任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1.双方自愿协商。
2.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有错误的医疗行为。
2.造成患者损害后果。损害后果是指错误的医疗行为给患者造成的不利益事实。
3.错误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
4.加害人的主观过错。医疗损害不以加害人主观过错表现形态是否属于过失为其要件,故意造成患者损害后果的同样可以构成医疗损害,如医务人员出于报复、泄私愤、牟取非法利益等心态,对患者造成损害后果的情形。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